深圳艾普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全球服务热线:
+86 13480108853
全球市场准入
为您的目标国家/地区和产品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你想拥有哪座城?
新闻中心
欧盟修订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10/2011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7-17 | 176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EU)10/2011的最新修订法规 (EU) 2023/1442。新法规于2023年8月1日起生效;

2023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EU)10/2011的最新修订法规(EU)2023/1442,此次修订的是(EU)10/2011的附件I授权物质清单,

加严对邻苯类塑化剂的要求,修改已许可物质的使用要求并新增许可物质。生效日期为2023年8月1日;


主要修订内容


❈ 撤销两项许可物质


撤销第96号FCM物质(未经处理的木粉和木纤维)和第121号FCM物质(水杨酸, CAS No 0000069-72-7)的许可。


❈ 加严邻苯类塑化剂的要求


1,加严DBP、BBP、DEHP、DINP的限制性要求(见表1);

2,第7组中增加FCM1081号物质(见表2);

3,第26组SML(T)限值由9mg/kg降低至1.8mg/kg;

4,第32组增加FCM1078号和1085号物质,FCM1085号物质DIBP增加说明:DIBP未被列为(EU)No10/2011法规附件I表1中的许可物质,由于用作聚合助剂,它可能与其他邻苯共存,因此DIBP被列入第32组限制中;

5,新增36至38的三项分组编号,其中第36组规定四种邻苯(DBP、BBP、DEHP和DIBP)的总和以DEHP计,计算公式为:DBP×5+DIBP×4+BBP×0.1+DEHP×1,SML(T)=0.6mg/kg。




▲表1 修订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的要求




▲表2 新增许可物质



❈ 修改已许可物质的使用要求



▲表3 修订已许可物质的限量和使用范围



过渡措施


(1)新法规(EU)2023/1442将于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天(2023年8月1日)生效;


(2)符合新法规生效前适用的(EU)10/2011法规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在2025年2月1日前首次投放市场的,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直到库存用完;


(3)用于制造塑料材料和制品的中间材料和产品,符合本法规生效前适用的(EU)10/2011法规,并在2024年5月1日后首次投放市场,但不符合本法规,该中间物质或产品的符合性声明应表明其不符合本规定,且只能用于制造将于2025年2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的塑料材料和物品;


(4)使用水杨酸(FCM121)或者使用未经处理的木粉和纤维制造的塑料材料和物品,在满足以下条件下,可在2025年2月1日后继续首次投放市场:


   a, 在2024年8月1日之前,已根据(EC)1935/2004法规第9条向主管当局提交了该物质的许可申请;

   b, 使用该物质制造的塑料材料和物品,仅限于申请中所表述的预期使用条件;

   c, 根据(EC)1935/2004法规第9(1)(b)条向管理局提供的信息中包括一项声明,说明该申请是根据本段提出的申请;

   d, 管理局认为申请书有效。


公告详情: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23.177.01.0045.01.ENG&toc=OJ%3AL%3A2023%3A177%3ATOC


如您有相关检测认证需求,或想了解更多标准资讯,欢迎联系我们。Aplus始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的检测认证服务方案,为客户制胜市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