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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延长《有毒物质控制法》PFAS及含PFAS产品的数据提交期限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5-05-16 | 30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年5月13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宣布,对《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中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及含PFAS产品的数据提交规则进行调整;

2025年5月13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宣布,对《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中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及含PFAS产品的数据提交规则进行重要调整,具体调整时间见下表。



类别


原定起始日期


调整后起始日期

原定截止日期

调整后截止日期

PFAS制造/进口商

2025.07.11

2026年4月13日


2026.01.11


2026年10月13日

以"物品进口商"身份申报的小型制造商


2026.07.11


2027年4月13日



调整原因与背景


此次调整源于EPA需额外时间完善数据申报系统。根据2023年10月颁布的法规,所有在2011至2022年间生产或进口PFAS及含PFAS产品的企业需向EPA提交与化学品暴露、环境及健康影响相关的详细数据。环保署表示,推迟提交期限旨在为技术系统升级留出余地,同时为后续可能的规则修订提供充分论证时间。本次修订仅涉及提交期限,不涉及规则其他条款的重新审议或修改。


公众意见征询安排


该修订作为"临时最终规则",已于2025年5月13日正式生效。公众可于2025年6月12日前通过联邦法规门户网站提交意见(请标注文件编号EPA-HQ-OPPT-2020-0549)。EPA特别提醒,涉密商业信息(CBI)或受限信息需通过其他法定途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