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8日,中国向世贸组织通报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及交流换气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标准草案。
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及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交流电换气扇 (以下简称「换气扇」)以及具有换气功能的多功能器具的能源效率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家用烹调炉具、炉灶或类似用途的器具上部,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外排式吸油烟机,以及单相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额定换气输入功率不大于500W,叶轮直径不大于500mm,由电动机驱动的换气扇以及带换气功能的多功能器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商用吸油烟机及其他商用烹饪烟气吸排装置。 不适用于以下用途的换气扇:
a)专门为工业用设计的换气扇;
b)预定用于特殊条件下,如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气体、粉尘、蒸汽或煤气所存在的地方的换气扇;
c)用于冷冻设备或空气调节器以及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用的换气扇;
d)嵌入器具中(如炉灶和微波烹调器具)的换气扇;
e)船用换气扇;
f) C 型换气扇、双向出风换气扇,以及最大静压小于 25Pa 的 B 型和 D 型换气扇;
g)带滤网且依据 GB/T 34012-2017 测试新风 PM2.5 过滤效率大于 90%的换气扇。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