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GB 26572-2025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自2027年8月1日起,中国RoHS下的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将成为强制性要求;
2025年8月1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GB 26572-2025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该标准取代此前的推荐性标准GB/T 26572-2011,预示着自2027年8月1日起,中国RoHS下的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包含标识要求)将成为强制性要求。
该强制标准实施监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总局和海关总署。对于违反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各监管部门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相关规定进行强制处理。
GB 26572-2025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
根据此前提议的内容,新强标可能至少包含以下更新:
● 有害物质清单由6项扩展为10项,新增了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序号
| 有害物质 | 有害物质缩写 | 限值要求(mg/kg) |
1 |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 | DBP | 1000 |
2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 DIBP | 1000 |
3 |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 | BBP | 1000 |
4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 DEHP | 1000 |
● 同时增加了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及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符合我国《管理办法》“两步走”的管理方案;
● 增加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将SJ/T 11364“标识要求”的内容纳入本标准的规范要求,既符合我国《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也提升了“标识要求”标准的等级,
有助于我国行业RoHS 管理的统一性;
● 对于本文件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13 个月开始应当符合本文件的要求。给行业企业1 年的库存产品消化时间,可有效降低企业RoHS 管控成本。
官方正式的文本随后将会公布,这对中国市场甚至国际市场电器电子行业的绿色转型以及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中国RoHS与欧盟RoHS全面接轨,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绿色材料研发和生产工艺改进的投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