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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指令更新:铅豁免条款全面细化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5-09-10 | 165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年9月8日,欧盟委员会对《2011/65/EU指令》(RoHS指令)的附录III进行了修订,修订草案聚焦于玻璃/陶瓷中的铅、合金中的铅以及高熔点焊料中的铅的豁免;

2025年9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三项授权指令草案,对《2011/65/EU指令》(RoHS指令)的附录III进行了修订。修订草案聚焦于玻璃/陶瓷中的铅、合金中的铅

以及高熔点焊料中的铅的豁免。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玻璃及陶瓷部件中铅的豁免


原豁免条款7(c)-I和7(c)-II更新,并新增两个更细化的豁免条款7(c)-V和7(c)-VI:


- 7(c)-I:铅在非电介质陶瓷的电气和电子组件中使用,适用于所有类别,豁免至2027年6月30日;

- 7(c)-II:铅在电介质陶瓷电容器中的使用,适用于额定电压为125 V AC或250 V DC及以上的所有类别,豁免至2027年12月31日;

- 7(c)-V:针对玻璃材料中的铅,用于如高压二极管绝缘、密封、低温粘接、电阻材料、微通道板等特定功能,豁免至2027年12月31日;

- 7(c)-VI:针对陶瓷材料中的铅,用于如压电陶瓷(PZT)和正温度系数(PTC)陶瓷等,豁免至2027年12月31日。


● 金属合金中铅的豁免


1. 钢中的铅(条款6(a)系列)


- 6(a)-I:用于加工用途的钢,铅含量≤0.35%,豁免至2027年6月30日;

- 6(a)-II:用于批量热浸镀锌钢部件,铅含量≤0.2%,豁免至2027年6月30日。


2. 铝中的铅(条款6(b)系列)


- 6(b)-I:用于回收铝料来源的铝合金,铅含量≤0.4%,部分类别豁免至2027年6月30日;

- 6(b)-II:用于加工用途的铝合金,铅含量≤0.4%,部分类别豁免至指令生效后18个月;

- 新增6(b)-III:用于铸造铝合金,铅含量≤0.3%,来源于含铅铝废料回收,豁免至2027年6月30日。


3. 铜合金中的铅(条款6(c))


- 铜合金中铅含量≤4%,豁免至2027年6月30日。


● 高熔点焊料中铅的豁免


原条款7(a)对高熔点焊料(含铅≥85%)的使用给予豁免,但未明确具体应用场景,存在滥用风险。因此,原条款7(a)被拆分为7个更具体的子条款(7(a)-I 至 7(a)-VII),分别适用于以下应用场景:


子条款


应用场景


豁免截止日期

7(a)-I

半导体组装中芯片内部互连(电流≥0.1A或电压≥10V)

2027年12月31日

7(a)-II

芯片粘接材料,要求导热>35W/(m·K)、导电>4.7MS/m、熔点>260°C

2027年12月31日

7(a)-III

一级焊点(如模块、基板焊接),防止二次焊接时回流

2027年12月31日

7(a)-IV

二级焊点,如陶瓷BGA焊球、高温塑料封装(>220°C)

2027年12月31日

7(a)-V

陶瓷封装与金属壳体之间的密封焊接

2027年12月31日

7(a)-VI

白炽灯、红外加热灯、烤箱灯等灯具内部电连接

2027年12月31日

7(a)-VII

音频换能器(峰值工作温度>200°C)

2027年12月31日



该修订草案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20天后生效,相关企业应严格对照修订后的豁免条款,及时调整生产与管理策略,避免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