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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PA拟修订PFAS报告规则:新增豁免条款,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5-11-24 | 245 次浏览 | 分享到: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于2025年11月10日发布了一项提案,旨在改进其对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报告义务的范围,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从而减轻企业负担;

2025年11月10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了一项提案,旨在根据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改进其对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报告义务的范围,使其更加实用和可实施,并减少对企业提出不必要或可能重复的报告要求,同时保持获取有关PFAS的重要使用和安全信息的能力。


背景信息


2023年10月,美国EPA依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第8(a)(7)条款,确定了关于PFAS的强制报告与记录保存规则。该规则要求,在2011至2022年间任何一年曾生产或进口PFAS及其相关产品的企业,必须向EPA提交包括制造、使用、暴露及环境影响在内的详细信息。规则覆盖面极广,未设常规豁免,副产物、杂质及物品中的PFAS均需报告。


然而,该规则现被美国政府认定为监管过度的典型。它不仅为行业带来了近十亿美元的沉重合规负担,更因缺乏清晰的数据应用框架与可行的实施标准,未能产生预期的环境效益。


为此,EPA提出本次修订,旨在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新规力求通过精简报告要求、明确实施细则,大幅降低行业净成本,并提供更强的监管确定性。同时,此举也能使EPA更专注于收集对其环保目标最具价值的PFAS数据,实现监管效率与环境保护的双重提升。


更新要点


引入多项关键豁免,包括:


● PFAS浓度小于等于0.1%的混合物或产品的制造(包括进口);

● 进口物品;

● 某些副产品;

● 杂质;

● 研发化学品;

● 非分离中间体。


报告时间调整:EPA提议,将在最终规则生效后第60天开始进行PFAS报告,持续三个月。 


联邦公报通知发布后,EPA将在45天内接受对拟议变更的意见,公众意见征询期将于2025年12月29日截止,相关企业可在此前就规则内容向EPA提交意见。


若该规则最终通过,新增的豁免条款将有效减轻企业的报告负担,尤其缓解部分PFAS数据难以获取的产品类型的合规压力,体现EPA在监管设计中更加注重实际操作性。同时,原定于2026年4月13日启动的报告期也将相应调整。


建议企业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提前梳理PFAS使用情况,建立系统的数据收集与报告机制,以规避因信息缺失或申报延误所带来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