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2日,欧盟官方公报同步发布了两项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修订法规:(EU) 2026/245和(EU) 2026/250,调整了塑料法规 (EU) 10/2011 表1授权物质清单和修订了双酚类物质禁令 (EU) 2024/3190。两项法规均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正式生效。修订法规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EU) 2026/245 修订内容:
FCM物质编号 | CAS No. | 物质名称 | 主要修订内容 |
768 | 0143925-92-2 | amines, di-C14-C20-alkyl, oxidised, from hydrogenated tallow 胺类,二-C14-C20烷基,氧化物, 来源于氢化牛脂 | 修改名称,删除合规验证要求。 |
1084 | 1821217-71-3 | phosphorous acid, triphenyl -ester, polymer with 1,4-cyclohex-anedimethanol and polypropylene -glycol, C10-16 alkyl esters 亚磷酸三苯酯与1,4-环己烷二甲醇和聚丙二醇 的聚合物,C10-16烷基酯 | 新增授权作为添加剂,用量≤0.15% w/w, 用于聚烯烃材料,室温及以下储存 (含热灌装/加热至100℃且≤2 小时); 不得用于接触婴儿配方食品和母乳。 |
1089 | 81607-35-4 | calcium tert-butylphos-phonate 叔丁基膦酸钙 | 新增授权作为添加剂,用量≤0.15% w/w,用于 聚烯烃材料,室温及以下储存(含加热至100℃ 且≤2小时、加热至130℃且短时间< 15分钟); 不得用于接触婴儿配方食品和母乳。 |
1092 | 1801863-42-2 | amines, di-C14-C20-alkyl, oxidised, from hydrogenated vegetable oil 胺类, 二-C14-C20烷基,氧化物, 来源于氢化植物油 | 新增授权作为添加剂,用量≤0.1% w/w, 用于聚烯烃材料,接触非脂肪类食品,室温及 以下储存(含热灌装/加热至100℃且≤2 小时); 不得用于接触婴儿配方食品和母乳。 |
1093 | 1883583-80-9 | wax, rice bran, oxidised 蜡、米糠、氧化物 | 新增授权作为添加剂,用量≤0.3% w/w,用于 PET、PLA、硬质PVC材料,接触非脂肪类食品, 室温及以下储存(含热灌装/加热至100℃且≤2小时) |
1094 | 2752-17-2 | 2,2′-oxydieth-ylamine 2,2′-氧二乙胺 | 新增授权作为共聚单体,用量≤14% w/w, 与己二酸、己内酰胺(或其授权长碳链同系物) 共聚,生产厚度≤25μm的聚酰胺薄膜; 不得用于接触婴儿配方食品和母乳。 |
1096 | 1850357-57-1 | wax, rice bran, oxidised, calcium salt 蜡、米糠、氧化物、钙盐 | 新增授权作为添加剂,用量≤0.3% w/w,用于 PET、PLA、硬质 PVC材料,接触非脂肪类食品, 室温及以下储存(含热灌装/加热至100℃且≤2 小时)。 |
2、(EU) 2026/250 修订内容:
● 术语更正:删除原文中“BPA及其盐类”表述,统一为“BPA”,与法规定义保持一致。
● 禁令清晰化:
- 明确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及物品的生产与销售中使用BPA;
- 仅允许在符合附件II限制条件的特定应用中豁免使用。
● 规范检测方法:
- 强制要求使用适当的检测方法,确保产品不含“残留BPA”或其他危险双酚/衍生物;
- 若欧盟参考实验室(EURL)已推荐方法,则必须采用。
● 过渡期安排:
- 一般BPA相关一次性食品接触物品:最迟可于2026年7月20日前首次投放市场;
- 特定用途(如水果/蔬菜/鱼类保鲜包装、仅外部使用BPA涂料的物品):可延至2028年1月20日;
- 已投放市场的可重复使用食品接触物品:依据不同情况,最长可继续流通至2027年7月20日或2029年1月20日。
两项修订法规的发布标志着欧盟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监管持续强化升级,特别是在高风险物质管控方面步伐进一步加快。建议企业尽快启动合规升级工作,包括原料排查、合规文件更新以及检测方案的重新制定等,确保产品在过渡期内顺利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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