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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全面禁止三种持久性污染物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6-02-13 | 27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6年1月26日,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发布正式通告,自2026年12月16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口三类特定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及其相关产品;

2026年1月26日,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发布正式通告,宣布为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义务,自2026年12月16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口三类特定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及其相关产品。


此次禁令涉及的具体化学品包括:


●  毒死蜱;

●  链长在C14至C17之间、氯化水平≥ 45%氯含量的中链氯化石蜡(MCCPs);

●  链长在C9至C21之间的长链全氟羧酸(LC-PFCAs)、其盐类及相关化合物。



背景


新加坡是《斯德哥尔摩公约》的缔约方,该公约旨在消除限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生产和使用。在2025年举行的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上述化学品被正式列入公约《附件A》(要求消除的清单),但允许某些特定用途豁免。相关修正案的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6日正式交存。根据公约规定,该修正案将于通知后一年,即2026年12月16日,对所有缔约方生效。



过渡期安排与后续评估


通告中表明,企业在此生效日期(2026年12月16日)前已合法进口的上述化学品及相关产品的现有库存,在禁令生效后仍可继续销售。


此外,NEA正在研究评估《斯德哥尔摩公约》中为这些化学品规定的特定用途豁免条款是否适用于新加坡本土行业。关于最终适用于本地的豁免条款详情(如有),NEA承诺将在适当时候提供进一步信息。


此次禁令的出台,标志着新加坡在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也体现了其积极参与并严格执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承诺。相关行业企业需密切关注后续指引,并提前调整其业务和供应链,以确保顺利过渡,全面遵守新的法规要求。



详情链接:

https://www.nea.gov.sg/docs/default-source/hs/2026-01-26-updates-on-the-phase-out-of-chlorpyrifos-mccps-(chlorination-levels-45-chlorine-by-weight)-and-lc-pfcas-under-the-stockholm-co.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