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ST)发布通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空调新能效星级要求的实施安排。核心要点如下:
1. 适用产品范围及测试标准
产品范围:适用于制冷量在7.1kW范围内的单相分体壁挂式非管道空调;
测试标准:MS ISO 5151 、ISO 16358-1;
2. 能效星级要求
制冷量区间 |
星级
| CSPF实测值(Wh/Wh) |
<4.5kW | 5 星 | ≥6.09 |
4 星 | 5.40~6.09 |
3 星 | 4.80~5.40 |
2 星 | 4.10~4.80 |
1 星 | <4.10 |
4.5~7.1kW
| 5 星 | ≥ 5.60 |
4 星 | 5.00~5.60 |
3 星 | 4.40~5.00 |
2 星 | 4.00~4.40 |
1 星 | <4.00 |
注:最低能效要求(MEPS)为2星。
3. 能效标签示例

4. 产品合规安排
● 2026年1月1日前已上市的产品:无需更换能效标签,可沿用原有标识正常销售;
● 2026年1月1日后进口/生产的产品:如产品能效证书(COE)在有效期内,可凭现有能效证书继续进口、生产,沿用原有能效标签至证书到期;
● 能效证书(COE)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到期的产品:
- 若申请人在2025年1月1日前提交新申请,按第B项执行;
- 若申请人在2026年1月1日起提交新申请或续期申请,需提交现有能效检测报告及SIRIM QAS出具的新评估函,并按新评估函更新能效标签,建议在标签上标注2026年份以区分新旧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