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RoHS法规已于2026年6月10日在CONAMA第150次例会上正式通过。该法规与欧盟RoHS指令类似,主要限制电气电子设备中10种有害物质的使用;
2026年6月10日,在巴西国家环境委员会(Conama)第150次例会上,巴西RoHS法规获得通过,该决议目前正在准备最终版本,即将刊登于官方公报(Diario Oficial)。
在巴西销售的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和零部件,其均质材料中十种有害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含量限制,与欧盟RoHS指令类似。
电子电气设备 (EEE) 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按照以下规定的时间表遵守以下物质限制:
● 生效后:多溴联苯 (PBB) 和多溴二苯醚 (PBDE) 的含量限制为0.1%;
● 生效后180天:汞的含量限制为0.1%;
● 自公布之日起3年:镉的含量限制为0.01%;六价铬和铅的含量限制均为0.1%;
● 自公布之日起4年: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邻苯二甲酸丁二酯 (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的含量限制均为0.1%。
环境与气候变化部将建立国家有害物质限制电子设备登记册。在国家境内生产、进口或销售的每件电子电气设备、型号或产品系列都必须单独登记,并生成一份与制造商或进口商关联的个性化符合性声明。
制造商必须以葡萄牙语保存最低技术文档。电子电气设备 (EEE) 必须包含以下葡萄牙语信息,以便识别和追溯设备:
● 型号、批号或序列号,或任何其他可用于识别产品的信息;
● 注册的商号或商标,以及在巴西的唯一联系地址;
● 对于国产产品,需提供制造商信息;
● 对于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商信息。
上述信息可通过重定向工具提供,以便识别和追溯设备。
具体要求将由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通过法令予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