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RoHS授权指令草案,拟修订《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11/65/EU)附件III和附件IV中的多项铅、镉豁免条款;
2026年7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RoHS授权指令草案,拟修订《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11/65/EU)附件III和附件IV中的多项铅、镉豁免条款。
该文件目前处于公众咨询阶段,最终要求以欧盟后续发布文本为准。
草案修订内容概况
本次草案拟对现有多项豁免进行替换、拆分及范围调整,针对不同技术和应用场景进行评估。同时,不同豁免根据技术替代情况设置12个月至78个月不等的过渡期限,部分应用因替代技术发展而进一步缩小适用范围。
涉及应用
荧光灯管玻璃、光学玻璃及滤光玻璃、放电灯荧光粉、陶瓷多层电容器焊料、晶质玻璃、激光器组件、氧传感器以及核磁共振(NMR)或傅里叶变换质谱仪(FTMS)检测器等医疗和工业设备应用。
涉及条款
• 附件Ⅲ:第5(b)、13(a)、13(b)、13(b)-(I)、13(b)-(II)、13(b)-(III)、18(b)、18(b)-I、24、29、32及34点;
• 附件Ⅳ:第1(b)、4、9、11、12、34点。
RoHS指令是欧盟强制性标准,目前限制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及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由于部分材料或产品的制造技术暂时无法完全替代有害物质,欧盟通过附件III(通用豁免)和附件IV(特定领域豁免,如医疗、监控控制设备)提供临时豁免。
为适应当前的工业生产和技术应用场景需求,豁免条款处于动态更新中。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豁免条款的变更,提前梳理产品涉及的RoHS豁免条款、有效期限及替代材料情况,做好供应链和产品合规规划。